安徽省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12月11日10时至1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安徽省马鞍山市博望区丹阳镇农民街27号房屋一套,产权证号为:当房权证2000字第12646号;建筑面积为272平方米,建筑结构为混合结构,用途为商住,层高三层,另有半地下室一间。
起拍价:78.4万元,保证金:5万元,增价幅度:3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2月11日10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竞买者请提前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时间。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和移交,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依法各自承担。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12月24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马鞍山博望支行,账号:1272020104001713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安徽中安房地产评估 咨询有限公司皖中安(马)评(2014)字第3405002007号《估价报告书》。
拍卖咨询电话: 0555-2370978,联系人:唐庭长,陆法官。
本院联系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博望区南环路
中院监督电话: 0555-2370059 ;联系人:祖主任。
安徽省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