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南溪路82号商用房拍卖
发布:永安市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11-27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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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永安市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11月27日10时至2014年11月2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永安市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永安市南溪路82号商业用房。
起拍价:2359600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人:蓝春娥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11月11日起至 2014年11月27日止接受咨询.联系电话:罗先生(申请执行人)15860861830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原水电物业费用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特别告知:本次拍卖的商业店铺,因其室内物品尚在本院处置中,拍卖成功后可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交房使用时间不能确定,如果拖延交房,每月补偿5000元(作为该屋租金,由法院支付)。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永安市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永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茅坪信用社,账号:9030412010010000012791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98-3824742,监督电话0598-3851500
联系地址:永安市南山二路66号
永安市人民法院
二0一四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