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委托,本行定于
批号1201004:东莞市常平东站幅楼第一栋2层饮食区B3-2号商铺,建筑约 平方米,起拍价197700元,保证金6万元。(被执行人:孙天华)
批号1201005:存放于横沥法庭粤SEC708小汽车一辆,起拍价71717元,保证金2万元。(被执行人:卢成稳、卢妙芳)
展示时间:4月27、28日
有意竞买者,请于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第三人民法院常平、横沥法庭办理登记手续。
查询电话: 22413318、13713178800
收款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帐号:44001779308053003219
开户银行:东莞市建行塘厦支行
法院纪检监察电话:89808823
常平法庭、横沥法庭电话:89808252、898085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