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名仕花园514㎡商铺拍卖
发布:丰县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7-19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邹佳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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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6月5日至2014年8月4日共60天期限内在在丰县人民法院本次变卖分三个阶段进行,现公告如下:
1、2014年6月5日至2014年6月25日为第一阶段,该阶段的统一竞价时间为2014年6月24日10时至2014年6月25日 10时止(延时的除外);若本阶段变卖未成交,则进入第二阶段变卖期。
2、2014年6月25日至2014年7月15日为第二阶段,该阶段的统一竞价时间为2014年7月14日10时至2014年7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若本阶段变卖仍未成交,则进入第三阶段变卖期。
3、2014年7月15日至2014年8月4日为第三阶段,该阶段的统一竞价时间为2014年8月3日10时至2014年8月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若本阶段变卖仍未成交,则本次变卖程序终结。
一、变卖标的:丰县名仕花园商铺1-3号房地产。所在建筑为框架结构6层楼房,所在层数为1-2层,房屋建筑面积514.56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丰房权证私字第09750号,土地使用证为丰土国用(2010)第02471号,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44年5月30日,使用权面积为130平方米。贴瓷砖饰外墙面,贴墙纸内墙面(厨房、卫生间为贴瓷砖内墙面),室内地砖地面,一层大厅、二层房间为石膏吊顶,二层包间13间,上下通道为室内楼梯,外设不锈钢防盗窗,有水电等附属设施。该房屋评估价为565.51万元,三次拍卖因无人竞价导致流拍。起拍价:480万元,保证金:25万元,增价幅度:3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丰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丰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变卖期间(双休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两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上成交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丰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丰县支行,账号:55346404390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16-89151928,监督电话0516-89151958
联系地址:徐州市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丰县人民法院
二0一四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