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苑县清苑南路西侧门脸房司法拍卖公告
受清苑县人民法院委托,清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执行金融借款合同的七个案件,共涉及十一套门脸房,定于2014年4月10日10时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我公司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
1号标的:清苑县清苑南路西侧门脸房(房屋产权证号0015748),根据评估报告显示:房屋建筑面积约为182.36㎡。标的保留价:36.5万元,竞买保证金:伍万元整。
2号标的:清苑县清苑南路西侧门脸房(房屋产权证号0015749),根据评估报告显示:房屋建筑面积约为104.76㎡。标的保留价:23.6万元,竞买保证金:伍万元整。
3号标的:清苑县清苑南路西侧门脸房(房屋产权证号0015750),根据评估报告显示:房屋建筑面积约为104.76㎡。标的保留价:23.6万元,竞买保证金:伍万元整。
4号标的:清苑县清苑南路西侧门脸房(房屋产权证号0015751),根据评估报告显示:房屋建筑面积约为104.76㎡。标的保留价:23.6万元,竞买保证金:伍万元整。
5号标的:清苑县清苑南路西侧门脸房(房屋产权证号0015752),根据评估报告显示:房屋建筑面积约为104.76㎡。标的保留价:23.6万元,竞买保证金:伍万元整。
6号标的:清苑县清苑南路西侧门脸房(房屋产权证号0015753),根据评估报告显示:房屋建筑面积约为113.49㎡。标的保留价:25.5万元,竞买保证金:伍万元整。
7号标的:清苑县清苑南路西侧门脸房(房屋产权证号0015754),根据评估报告显示:房屋建筑面积约为75.66㎡。标的保留价:20万元,竞买保证金:伍万元整。
8号标的:清苑县清苑南路西侧门脸房(房屋产权证号0015755),根据评估报告显示:房屋建筑面积约为113.49㎡。标的保留价:25.5万元,竞买保证金:伍万元整。
9号标的:清苑县清苑南路西侧门脸房(房屋产权证号0015756),根据评估报告显示:房屋建筑面积约为113.49㎡。标的保留价:25.5万元,竞买保证金:伍万元整。
10号标的:清苑县清苑南路西侧门脸房(房屋产权证号0015757),根据评估报告显示:房屋建筑面积约为113.49㎡。标的保留价:25.5万元,竞买保证金:伍万元整。
11号标的:清苑县清苑南路西侧门脸房(房屋产权证号0015759),根据评估报告显示:房屋建筑面积约为113.49㎡。标的保留价:25.5万元,竞买保证金:伍万元整。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
竞买人应在2014年4月9日12时(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交至清苑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并于2014年4月9日16时(法定工作时间)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对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竞买人应向执行法院主张优先购买权,待该法院执行机构审查确认后按上述约定时限办理竞买手续。逾期未向执行法院进行主张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特别说明:
1. 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交付标的。
2. 标的面积最终以房管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以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3. 标的过户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相关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312-3187939 田先生
拍卖地址:保定市朝阳北大街658号发展大厦B座四层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312-8011959
本公告内容在《河北经济日报》同时发布
保定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