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2014年1月14日14:58分在衡阳市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阳所”),依法按现状分零公开拍卖下述标的,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情况:
标的一:耒阳市灶市街道办事处五一中路1号(原灶市村10组)临街一间门面,建筑面积为39.56㎡,评估价16.62万元,起拍价13.296万元,竞买保证金2万元。
二、拍卖标的自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1月10日,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人应在2014年1月10日17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竞买保证金缴至如下账户(账户名称: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司法拍卖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民生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账号:3101 0141 9000 0022)。
四、竞买人应在2014年1月10日17时前凭付款凭证及有效证件到衡阳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五、成交价款自拍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付清至委托法院指定账户。
六、有意竞买者到湖南鑫盛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或衡阳所查阅相关资料。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66号海东青大厦A座2907号
电话: 13755167528,0731-84312599 李先生
衡阳所:衡阳市解放大道16号衡府宾馆一楼, 电话 13807348718朱先生
省高院监督电话:0731-82206302,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734-8893189
工商监督电话: 0734-8813188
详见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www.hnaee.com)
湖南鑫盛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