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公物拍卖行有限公司受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3年12月26日10时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我公司拍卖厅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 本次拍卖标的:1、新民市施工庙街11号A-D轴商业网点,建筑面积约211.1㎡,起拍价1,229,568元
2、新民市施工庙街11号5-8轴商业网点,建筑面积约149.22㎡,起拍价594,688元
3、新民市施工庙街11-1号01/-1/4商业网点,建筑面积约128.95㎡,起拍价513,920元
4、新民市施工庙街11号9-12轴商业网点,建筑面积约112.06㎡,起拍价446,592元
司法委托第三次拍卖,上述标的有优先购买权人。保证金每套10万元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12月25日
地点:标的所在地。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3年12月25日11时(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每套10万元)缴至法院指定帐户(收款单位:新民市人民法院;开户行:农行新民支行营业部;账号:06-110701040000093),并于2013年12月25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及现有手续为准。房产有租赁的,租赁到期后买受人自行接收拍卖标的,委托人不负责清场,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拍卖公司电话及联系人:024-62221115 麻先生
拍卖公司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10号3层(北市商务大厦)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24-27509836
公告刊登于2013年12月11日《沈阳晚报》 百业信息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