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平湖市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8月13日下午3时在平湖市人民法院四楼会议室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位于平湖市独山港镇龙吟路532-536号商业用房,建筑面积约211.16㎡。参考价:64万元,保证金:10万元。
二、标的展示: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8月12日(看样预约)。
三、注意事项:
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携带有效证、照(身份证或营业执照)以及保证金缴款凭证到本公司办理竞拍报名手续。保证金须以本票或汇票的形式交法院账户(户名:平湖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浙江平湖市支行当湖分理处,账号:19-340701040001333),竞买人凭法院交款收据到本公司办理竞买手续。受理竞买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8月12日16:00时止。
注:以上标的设有保留价。本次拍卖的案件当事人、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购买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作拍卖通知送达,届时请务必准时参加本次拍卖会,无法通知或者经通知不到场的,不影响本次拍卖;优先购买权人可登记参加竞买,如不登记,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联系方式:13757305731,0573-82091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