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首创拍卖有限公司等十三家拍卖公司受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对下列资产进行联合拍卖,详情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扬州市史可法路58-11商业房地产,建筑面积356.46平米。评估价438.3827万元。
(保证金40万元)
二、拍卖时间及地点:
于2013年8月15日 下午4:00时在扬州扬子江中路689号佰斯特酒店五楼举行拍卖会。
三、标的展示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8月8日预约至标的所在地。
四、竞买登记时间及手续办理:
1、竞买登记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8月9日下午5:00时止。
2、将相应的保证金汇入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工商银行汶河办事处,账号:1108020909000104857,并注明“拍卖保证金”。
3、持相关有效证件及拍卖保证金凭据到拍卖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五、联合拍卖单位联系方式:
扬州市首创拍卖有限公司 15949094959 89182187
扬州永安拍卖有限公司 87369279 扬州润扬拍卖有限公司 82961570
扬州市龙川拍卖有限公司 86530536 扬州星光拍卖行有限公司 87176788
扬州市拍卖行有限公司 87367645 扬州永盛拍卖有限公司 87896414
扬州恒世天拍卖行有限公司 82991588 江苏中泰拍卖有限公司 87955693
扬州市兴昇拍卖行有限公司 83583578 扬州天源拍卖有限公司 87931988
扬州市恒升拍卖有限公司 87314798 扬州诚信拍卖有限公司 87331701
六、与本标的相关人员(债权人、债务人、担保物权人及其他优先购买权人)请届时参加拍卖会,如未参加责任自负。
主持拍卖公司联系地址:扬州市首创拍卖有限公司
仪征市人民路99号城市商业广场A区22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