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7月31日下午3时30分在龙泉市行政中心西副楼四楼龙泉市招投标中心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位于龙泉市八都镇华锦楼(新安路原供销社地块)在建工程(含土地使用权),该工程主体南北朝向,框架结构,共五层。规划总建筑面积3022.16㎡,其中店面面积449.64㎡,住宅面积2572.52㎡(阁楼面积238.07㎡);建筑占地面积637.26㎡。该工程2010年3月停工至今,工程完工比例约70%。相关土地使用权面积653.5㎡,用途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为商业部分至2046年10月、住宅部分至2076年10月,起拍价678万元,竞买保证金40万元。
二、标的展示:7月29日起至7月30日下午6时止,标的物在龙泉市八都镇现场。
三、注意事项:
欲参与竞买者请交纳相应的竞买保证金并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报名时,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法人单位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人身份证明及相关复印件;委托代理的,须同时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户名:丽水市路通拍卖有限公司,建设银行丽水市莲城支行,3300 1696 1350 5300 3968。(设有保留价)
注:本次拍卖系法院委托,与本次拍卖相关人员如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请报名参与竞买,否则将丧失相关权利。如因案件需要,法院有权在拍卖前撤回拍卖标的或中止拍卖。
报名时间:7月29日起至7月30日下午6时止(以报名截止时竞买保证金款项到达本公司帐户并办理报名手续为准)。报名地点:龙泉市行政中心西副楼四楼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四、联系方式:0578-7262676 胡法官 潘法官 2128587 李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