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江北区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7月29日下午2:30在宁波市公平公共拍卖服务中心(宁波市江南路673号高新区创新大厦3楼)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位于余姚市城区海景豪庭店面4号的房地产及内部固定装修。房产证号:余房权证城区字第A1111890号,证载房屋建筑面积约:644.04㎡;土地证号:余国用(2011)第12030号,证载土地面积:78.31㎡,国有出让商业用地。起拍价:628万元,保证金:95万元。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至2013年7月24日下午4时止,可自行看样或提前与拍卖公司联系看样。
三、注意事项:
1.竞买人须于2013年 7月26日下午4时前将拍卖保证金汇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账号:94090155260000151,以实际到账为准)。2.竞买人凭银行收款凭证到法院财务室换取保证金收据3.竞买人于2013年7月26日下午5时前凭法院收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均原件)到拍卖公司办理拍卖登记手续,或者先将法院收据、有效身份证件及联系方式传真至拍卖公司,并携带原件于2013年7月29日下午2:00前到拍卖会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注:1.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可登记参加竞拍,未参加登记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2.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请于拍卖日到场。3.因不符合竞买人条件导致无法过户的,自行承担相关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四、联系方式:0574-87670175 87670191 13362876988 87380666(传真) 法院监督:0574-56103028 工商监督:0574-87903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