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2013年7月29日15:00时开始在重庆联交所秀山支所对以下标的以电子竞价方式依法按现状进行公开先整体后分零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秀山县中和镇凤翔路(麻土坡)禹怡宾馆,根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建面共约2004.47 m2(其中:负一层:324.35 m2,第2-6层1680.12 m2),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秀国用(2001)字第0208号,土地使用权总面积约582.44㎡(含有未纳入本次拍卖范围的第一层门面中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应当予以相应扣除),用途为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不祥。整体拍卖保留价:299.52万元,整体竞买保证金:10万元。
分零拍卖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楼层 建筑面积(m2) 保留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拍卖时间
1 第负一层 324.35 29.36 1 2013年7月29日15:00时
2 第二层 340.94 54.824 2
3 第三层 340.94 54.824 2
4 第四层 340.94 54.824 2
5 第五层 328.65 52.848 2
6 第六层 328.65 52.848 2
二、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重庆联交所秀山支所现场)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2013年7月25日(到账为准)前将竞买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帐户,并于2013年7月26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目前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为总证未分割,土地使用权类型不祥。
2、部分房屋已租赁,租金及租期不祥。若承租人有意竞买,请持委托法院认可的优先购买权证明到重庆联交所秀山支所办理竞买手续,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3、标的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确定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以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4、标的办证、过户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含土地出让金或收益金等)及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法院负责标的移交。
5、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6、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秀山支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76678316 母老师
重庆联交所秀山支所地址:秀山县中和镇丹凤路站前新居8号商住楼2层
委托法院电话 76862185
市高院监督电话:67673161?67673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