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3年7月 29 日上午11时,在本公司拍卖大厅公开拍卖被执行人陈军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区紫竹嘉园3#4、3#6、3—1—1102、3—2—1101房产,具体如下: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房屋用途
|
面 积(㎡) |
起拍价(元) |
保证金(元) |
|
1 |
紫竹嘉园3#4 |
商业 |
277.08 |
2942590 |
290000 |
|
2 |
紫竹嘉园3#6 |
商业 |
270.34 |
2871011 |
280000 |
|
3 |
紫竹嘉园3—1—1102 |
住宅 |
173.19 |
597506 |
50000 |
|
4 |
紫竹嘉园3—2—1101 |
住宅 |
173.19 |
597506 |
50000 |
|
合 计 |
|
893.80 |
7008613 |
||
以上标的物按现状拍卖交付,分开拍卖优先。买受人从签定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次日起10天内付清全部拍卖款,逾期作违约处理。拍卖成交后由法院向买受人出具相关的法律文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手续,产权过户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本次拍卖过户的相应税款,其它与该房产相关联的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通知:请享有优先购买权的竞买人应持生效的法律文书及相关凭证到场参加竞买。
标的物展示时间:2013年7月25、26日(电话预约)。有意竞买者,请持有效身份证和保证金缴款凭证到珠海市信正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竞买手续。
保证金截止日期: 2013年7月26日下午(以到账为准)户名:珠海市信正拍卖有限公司,账号:0000020194611012,开户行:珠海农商银行总行营业部。
整体拍卖保证金人民币柒拾万元(¥70万元)直接汇入:开户名: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113014505010000016,开户行:广发银行珠海市银桦支行。
联系电话:0756—3359128 传真:0756—3338338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业路4号阳城大厦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