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接受合江县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3年7月22日上午10时在合江县人民法院审判庭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一、标的情况及瑕疵:位于合江县合江镇新华中路278号1栋2层商业用房(枣林桥“江畔明珠”大楼2号楼第2层2-2-1),建筑面积954.76m2。
本次标的参考价545万元,有意竞买者,需将保证金100万元交到人民法院指定账户,于2013年7月19日下午16:30分前实际到账,竞买人方能取得竞买资格,未成交者在拍卖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持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并查询相关资料。
二、标的展示时间:2013年7月5日开始在标的物所在地公开展示。
三、成交价及保证金缴纳账户:收款单位:合江县财政局;开户行:合江县建行;账号:51001637308050897234(汇款时注明:合江县人民法院保证金,异地汇款请用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汇款,不能使用网上银行汇款)
本次拍卖标的以现状拍卖,请涉及上述标的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以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届时参加拍卖会,若参加竞买应办理竞买手续,缺席或未办理手续者将视同放弃相关权利。
本标的所处位置优越,适合用于宾馆、酒店、茶楼、餐厅的投资或经营。
法院电话:15883067816 拍卖公司电话:15388438033
公司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蜀泸大道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