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委托,我们定于2013年7月16日下午15时正在肇庆市宋城东路29号鸿都楼二楼公开拍卖:位于肇庆市鼎湖区永安镇永贤路商住楼首层商铺及房屋,其中首层商铺建筑面积约65.12㎡,房屋建筑面积约59.07㎡,房地产他项权证号:0112670;起拍价:¥380,026元,保证金¥3万元。标的物不交吉。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3年7月15日下午16时前将保证金汇入如下账户【开户行:肇庆市鼎湖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帐号:80020000001673250,户名: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请注明案号案号:(2006)鼎执字第186号恢1号,以到帐为准】,并于拍卖前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法院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到我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资料备索。
标的物展示时间及地点:2013年7月12、15日于标的物现场
联系电话: 0758-2239728 13922621116 周小姐
法院监督电话:0758-2620361
注:本公告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发布及在2013年6月28日《西江日报》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