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6月25日上午10时在湖州市凤凰路137号国贸大厦西楼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坐落于长兴县雉城镇金鼎时代广场B区商铺32、33号(含装修),证载建筑面积56.38㎡,起拍价38万元。
二、标的展示:2013年6月8日至6月24日16时展示、报名。
三、注意事项:
有意竞买者,请携带有效证件,于报名截止时前交纳起拍价10%的保证金(转账方式以银行入账为准),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后,方可领牌竞买。
注:以上标的均有保留价。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抵押权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应参加拍卖会,如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委托方为长兴县人民法院,电话:6227552。
四、联系方式:0572-6568288、13957255928徐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