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执行部门委托,我公司定于2013年7月1日10:00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
沈阳市和平区北二马路99号(12-17、E-B轴地上2-3层)商业房产,根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建筑面积约587.90㎡,
沈阳市和平区北二马路99号(12-17、B-L轴地下一层)商业房产,根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建筑面积约559.73㎡;
拍卖保留价376.13万元,竞买保证金70万元。
第一次拍卖.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拍卖会地点: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50号10门二层拍卖厅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3年6月28日(到帐为准)15:00前将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帐户(收款单位:沈阳市沈河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集中管理办公室-法院;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滨河支行;账号:0342010141900002808044),并于2013年6月28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以上标的为整体拍卖;该标的在债权人设定抵押权之前已存在他人租赁权,租期二十年,全部租金已支付完毕;该标的二三层房产无独立通道,须经由他人产权房屋房主同意才可进入标的房产;该标的地下一层房产实际使用面积不足300平方米,现存在地面渗水、无消防设施、入口低矮、无上下水等问题。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充分了解标的相关情况,未见瑕疵竞买人自行了解确认,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标的物的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13889106388 张小姐
公司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50号10门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24-84119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