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吉州区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于2013年6月14日上午10:00时在吉安市恒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向社会公开拍卖下列标的:
一、拍卖标的(设保留价)
青原区赣江大道以南新界吉安义乌小商品市场1、2号楼4427号门面。建筑面积:45.51㎡,建成时间:在建工程,起拍价22.1万元。
标的设保留价,有关标的详情另见拍卖资料。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6月13日下午5时止,在吉安恒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吉安市青原区正气路附14号1号楼豪城商务宾馆六楼)报名。
三、展示时间及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至6月13日在标的现场。
四、报名须知:
1、有意竞买者,个人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单位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委托代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报名时需缴纳报名资料费300元(不退)和竞买保证金5万元;保证金5万元请缴入法院指定帐户(户名: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青塘支行,帐号:14-370901040002975)。
3、办理竞买报名确认手续:缴款后,竞买人持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吉州区法院办公室办理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手续(以报名时间截止前竞买保证金实际到账为准),之后凭报名确认手续到本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4、竞买成交,其保证金转抵成交款;未竞得者,如无违规行为,在拍卖会后三日内凭缴款凭证、身份证到吉州区法院办理退款手续(不计息)。
联系电话:8333772(法院周先生)8325501(法院陈女士)
13576867851(拍卖公司戴先生) 0796-8112388(拍卖公司郭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