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6月13日(星期四)下午2:30时在香江饭店二楼会议室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位于江山市贺村镇贺滨路18号一至三层营业房,房产证载面积合计546.53㎡,出让的商服用地264.90㎡(贺村工商分局斜对面,店面6间,部分创家水暖材料部及补胎租用),整体拍卖,起拍价278万元,保证金28万元。
二、标的展示: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展示。
三、注意事项:
有意者凭有效证件可于6月12日、13日到香江饭店一楼大厅办理报名手续,法院委托标的竞买保证金须交至法院指定账户,均以实际到账为准,未成交经审核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账号,户名:衢州市弘宝拍卖有限公司,账号:1209230029200144035,开户行:工行江山支行。
注:标的请各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各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各具有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到场且未报名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联系方式:0570-3046222 3045111 3049000 工商监督:4023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