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司法机关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5月10日下午15时在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南昌市青山湖区南京东路181号第一层4号店面和5号店面,建筑面积约为75.97㎡/间,有房产证,未办理土地证。店面已出租,租期至2015年5月31日止。整体拍卖。(第三次)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标的展示,接受看样咨询。
三、注意事项:
有意竞买者(含优先权人)请于2013年5月9日下午16时前持有效证件及15.2万元竞买保证金到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红谷滩丰和大道1318号)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保证金须在报名截止前到账)。保证金缴至: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南昌银行东湖支行;账号:791909950300688。
注:鉴于司法拍卖的特殊性,涉讼资产的拍卖可能因多种原因而于拍卖会招开前依法暂缓、延期、终止,竞买人须知悉此规定并愿承担此风险,否则请不要报名参加该标的的竞买。
四、联系方式:13607045138 18070028860 0791-86777576 交易中心:0791-83987319(吴先生)
江西浩发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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