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3年5月8日10:00对以下标的依法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
位于沈阳市沈河区大南街61号的房产:
第一段,一层至三层11-19轴A-E轴建筑面积约1488.5㎡;
第二段,一层1-10轴A-F轴及二层1-5轴A-F轴、三层1-7轴A-F轴建筑面积约1350.5㎡;
第一段1-3层8-11轴A-E轴建筑面积约624㎡,
建筑面积共约:3463㎡,
起拍价:2149.8304万元,保证金:1000万元。
(本次为第三次整体拍卖)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2013年5月2日-3日
地点:本公司和标的现场
拍卖会地点:沈阳市沈河区沈阳路156号
三、特别说明:
1、参加竞买前,竞买人自行查验标的瑕疵,并认可标的物现状与现有手续资料现状,特别是土地使用权情况。另买受人需申请测绘后方可办理产权证,测绘及与该房产有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所欠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法院及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将竞买保证金1000万元于2013年5月7日11:00前交至法院账户,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金厦支行,账号:0345010141900000529,户名: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须于2013年5月7日16:00前持有效证件及保证金收据到本公司办理竞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2、上述标的案件相关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及其他优先权人,请在拍卖前到法院办理优先购买权人确认手续,并于拍卖日到场,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24-22521192 15840465428 高先生
公司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78号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24-22763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