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3年4月10日上午11时在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郑州市铭功路83号豫港大厦27楼)公开拍卖下列标的:
1、位于郑州市金水区国基路102号院四月天1号楼东4单元1—2层东户营业房一处,房产证号为:郑房权证字第1001106521号,建筑面积约为:264.37平方米(保证金50万元)。
现在公告通知案件当事人按时参加拍卖会,拍卖标的物的相关权利人及时向法院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逾期主张者视为放弃权利,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3年4月9日16时前向人民法院指定账户交纳规定数额保证金(户名: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设银行郑州金水支行,账号:4100 1504010050209521--0007),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若不成交全额无息退还。并持有效证件到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办理竞买手续。
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拍卖公司电话:0392—3350509、13849208203
产权中心咨询报名电话:0371-66285717 66285718
工商监督电话;0371-6885299
法院监督电话:0378-3806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