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3月5日14:30起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厅以互联网电子竞价方式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胶州市郑州东路8号胶州湾财富中心一期商业街4号网点楼365、552号网点,根据评估报告显示:365号网点建筑面积为363.5㎡,权证字号:房权证胶自字第50781号,552号网点协议买受建筑面积为217.63㎡(暂无房产证),起拍价661.5823万元,竞买保证金为133万元。
二、标的展示: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注意事项:
1、竞买人应在2013年3月4日16时30分前携保证金凭证(到账为准)及有效证件(个人持身份证,单位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青岛产权交易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2、与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应及时办理竞买手续,逾期未办理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3、交纳保证金账户:收款单位:青岛产权交易所(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专用账户);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营业部;账号:532902874410666。
四、联系方式:0532-80860232张小姐 委托法院监督:0532-87291695 80880858 85559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