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3年3月7日上午10时,对马鞍山市宝业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名下的房产进行第三次司法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拍卖标的位于马鞍山市雨山区雨山西路168号2幢105室,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211.33㎡,产权证号:马房地权雨山区字第2005003445号。拍卖参考价:154万元,竞买保证金:16万元。
二、拍卖地点
马鞍山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二楼产权交易厅(地址:马鞍山市雨山西路121号建管大厦二楼)。
三、拍卖标的的展示时间、地点
自2013年2月19日 8:00起至2013年3月6日17:00止,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四、竞买登记手续办理
竞买人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3月6日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到账为准),并于2013年3月6日前(法定工作时间内)凭汇款凭证和有效证件安徽省银河拍卖公司马鞍山办事处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五、交易方式
本次拍卖通过安徽省人民法院涉诉资产交易中心网,以网络电子竞价的方式组织实施。
六、特别事项
1、竞买保证金、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均须汇入马鞍山市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 院;账号:00608015201110000192;开户行:徽商银行佳山路支行)。
2、竞买保证金不计息。未成交者保证金在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以内退还。买受人的保证金充抵拍卖成交价款。
3、竞买人竞得后,需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成交后15日内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及佣金,逾期未付清拍卖 成交价款及佣金,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4、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和移交。
5、本公告拍卖标的面积为马鞍山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房屋实际测量面积,房屋产权证面 积、标的物最终过户面积若与本公告确定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及佣金不作调整。
6、标的过户时所涉及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7、拍卖佣金依法应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8、本拍卖标的承租人如参加竞买,在同等条件下,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经理 13955595955
地 址:安徽省银河拍卖有限责任公司马鞍山办事处(马鞍山市红旗北路99号景澜广场1008号)
法院监督电话:0555-2426281
本公告同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安徽省人民法院涉诉资产交易中心网www.ahsszc.cn》、《马鞍山市招标采购交易信息网zbcg.mas.gov.cn/maszbw》、《皖江晚报》同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