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2月6日下午2时在长兴县雉城镇海兴路228号三楼302室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坐落于长兴县雉城镇轻纺城C2幢3-1、3-4号一楼商业用房,3-1号证载建筑面积324.53㎡,3-4号证载建筑面积67.16㎡,起拍价921.6万元。
二、标的展示:2013年1月21日至2月6日11时预展、报名。
三、注意事项:
有意竞买者,请携带有效证件,于报名截止时前交纳相应的竞买保证金[4号标的交纳起拍价10%的保证金(转账方式以银行入账为准)],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后,方可领牌竞买。
注:标的委托方为长兴县人民法院,均有保留价;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应参加拍卖会,如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
四、联系方式:0572-6568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