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3年1月11日上午10:00时对以下标的依法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本次拍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
位于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37-3号4门商业网点建筑面积为226.99平方米,
评估价为328.795万元。竞买保证金为50万元。
第一次拍卖
拍卖标的的展示时间:2013年1月7-8日
展示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拍卖会地点:沈阳市三隆中天酒店302会议室
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3年1月10日14:00(到帐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账户(收缴单位: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盛京银行沈阳市长江支行;账号:0386010140940002741),并于2013年1月10日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特别说明:
1、 标的可能存在尚未发现的瑕疵,所欠相关费用需竞买人自行调查。一切均已房屋的现状为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 该房屋现处于租赁期间,如租期届满后委托人不能确保及时清空房屋。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13840155588 23254081
公司地址:和平区南三经街20号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86869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