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12月25日上午10点在本行拍卖厅(温州市车站大道华盟商务广场1402室)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温州鹿城区小南路五洲大厦30号、34号、36号、40号、61号、63号(带租拍卖),建筑面积:82.51㎡(非居住),起拍价:85万元。(保证金10万元)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至12月24日下午4点止报名、看样,标的所在地。
三、注意事项:
有意竞买者,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证明,个人凭身份证及复印件,带保证金及时来登记办理手续(保证金缴入账户: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交行信河支行;账号:333506000012015009555),领取号牌和资料。拍卖成交,保证金充减拍卖款;拍卖不成,保证金无息退还。登记地点:温州市车站大道华盟商务广场1402室。
注:1、届时请上列标的物的执行当事人、物权担保人、优先购买权人和其他优先权人到场,否则将丧失相关权利。2、拍卖标的如有差错,以法院委托为准,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面积以证载面积为依据。3、因案件需要,法院有权在拍卖前对某一标的物终止拍卖。4、以上标的设有保留价。5、司法拍卖不属“房产限购”政策调整范围。
四、联系方式:0577-88018328(中院)0577-88997737(鹿城) 0577-86555617(龙湾) 工商监督:0577-88231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