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2012年12月28日10:00时开始对以下标的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璧山支所以电子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分零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
1、璧山县璧城街道皮鞋城二区24、25号地1幢1号,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建面约48.72㎡,商业、出让地,房地产权证号:212房地证2005字第03579,拍卖保留价:13.64万元,竞买保证金:1.4万元。
2、璧山县璧城街道皮鞋城二区24、25号地1幢5号,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建面约45.12㎡,商业、出让地,房地产权证号:212房地证2005字第03578,拍卖保留价:12.632万元,竞买保证金:1.3万元。
3、璧山县璧城街道皮鞋城二区24、25号地1幢7号,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建面约45.1㎡,商业、出让地,房地产权证号:212房地证2005字第03580,拍卖保留价:12.632万元,竞买保证金:1.3万元。
二、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重庆联交所璧山支所现场)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2012年12月26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账户,并于2012年12月27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确定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及佣金不作调整。
2、标的1和2门面已租用,竞买人自行负责与用人协调交接房事宜。
3、标的过户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税、费及标的所涉及的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若拍卖时间靠前的标的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截止时无人参与竞买,则拍卖时间靠后的标的可依次提前拍卖,同时若靠前的标的竞价时间延长,则拍卖时间靠后的标的依次顺延。具体拍卖时间由重交所璧山支所确定后通知竞买人,不再另行公告。
5、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6、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85295979、85295989 熊老师、张老师
重交所璧山支所地址:璧山县璧城街道兴旺路9号(瀚恩阳光小区)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41702015
市高院监督电话: 67673161、67673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