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张文成专案资产清算组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12月11日上午10时整在山水拍卖厅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丽水市莲都区灯塔街178号商业用房及灯塔街处州花苑2幢第2、3层房产(现经营“拉芳舍”),建筑面积共计约1610.21㎡,起拍价1770万元。设保留价。
二、标的展示: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12月10日下午4时止报名、展示(双休日除外),标的所在地。
三、注意事项:
参加竞拍者请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同时交纳竞买保证金300万元(以报名截止时竞买保证金款项银行到帐为准),详询山水拍卖公司。报名地点:丽水市宇雷路503号三楼(山水拍卖公司)。
注:与上述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请参加拍卖会,如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
四、联系方式:0578-2292213 2292281 张女士 李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