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定于2012年12月12日(星期三)上午10时在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厅公开拍卖:
留锦雄、留锦锋共有的址在石狮市二环路南侧富丰商场B2-111号、112号的房产,建筑面积约139.4平方米,分摊用地面积约21.55平方米。(保证金30万元)
有意竞买者,请于12月11日下午5时前与我单位联系。以上标的拍卖成交后须当场再支付20%的成交款。(保证金除外)
报名及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12月11日下午5时止
标的看样时间:12月10日-11日
本拍卖公告信息可登录福建法院网拍卖信息公告专栏查询。
联系地址:泉州市田安路金帝大厦11楼
联系电话:0595—22586886 22599896
联 系 人:李先生 黄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