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11月16日下午3时在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拍卖厅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温州市鹿城区黎明乡山下村新源居1幢106室(建筑面积28.33㎡,非居住,双证齐全,带租拍卖,租期至2014年11月14日止,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起拍价:80万元。
2、温州市鹿城区黎明乡山下村新源居6幢106室(建筑面积44.2㎡,非居住,双证齐全,带租拍卖,租期至2015年6月20日止,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起拍价:55万元。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至11月16日上午11时止报名、看样,标的所在地。
三、注意事项:
有意竞买者,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证明及公章,个人凭身份证,将起拍价10%的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户名: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333506000012015009555;开户银行:交行信河支行;保证金不计息),到账后至市中院立案大厅开具收据,并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地点:市区江滨路东泰大厦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业务一部。
注:①上述标的均设有保留价。②司法拍卖不属“房产限购”政策调整范围。③届时请上述标的物的相关权利人到场,缺席视为自行放弃权利;对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应在拍卖报名截止日前向法院主张优先购买权,由法院审查确认。④因案件需要,法院有权在拍卖前撤回拍卖标的。
四、联系方式:0577-88896799 56891818-766 法院监督:88018328 工商监督:89661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