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11月8日上午10时在湖州市环城南路31号二楼拍卖厅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长兴县雉城火车站广场西路南侧1幢16号房产,证载建筑面积54.47㎡,起拍价64万元。(抵押权人中国交通银行湖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长兴支行、汪紫琴有优先购买权,被执行人杜国华、浙江亿康能源有限公司享有竞买权。)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至11月7日16时止展示、报名。
三、注意事项:
凡参加竞拍者,请带有效证件,并交纳标的起拍价10%的竞买保证金,方可领牌竞买。
注:以上标的均有保留价,标的委托方为人民法院。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应参加拍卖会,如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
四、联系方式:0572-2093555 13905725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