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10月16日14:30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青岛公信拍卖公司拍卖厅以传统竞价方式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青岛市市北区兴安路11号艺苑大厦一层商业网点,根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总建筑面积约1901.2㎡,起拍价2147.2万元,竞买保证金430万元。
二、标的展示: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自行看样。
三、注意事项:
竞买人应在2012年10月15日(到帐为准)前通过银行将保证金缴至指定帐户(收款单位:青岛公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青岛银行闽江路支行;账号:802550200066559),并于2012年10月15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个人持身份证,单位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拍卖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与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应及时办理竞买手续,逾期未办理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注:1、该房产如有租赁,需自行清理;2、涉及税费按规定缴纳。
四、联系方式:13361218509刘先生 法院监督:0532-83099578 0532-86989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