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标的:受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新乡市公物拍卖行有限公司定于2012年10月17日14时在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郑州市铭功路83号豫港大厦27楼)公开拍卖位于新乡市新飞大道新检小区3号楼13号营业房(面积130.88平方米)、5号营业房(面积130.88平方米)、14号营业房(面积130.88平方米)。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2年10月16日16时前向人民法院指定账户纳保证金每套10万元(户名: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设银行郑州金水支行营业部,账号:41001504010050209521,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若不成交全额无息退还),并持有效证件到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办理竞买特手续。
标的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10月16日
标的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拍卖公司电话:0373-2056630
产权中心报名咨询电话:0371-66285717 66285718
工商监督电话:0371-68852699 0373-12315
法院监督电话:0373-3769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