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9月21日(星期五)下午14时30分在鄱阳县人民法院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鄱阳县鄱阳镇五一路119号湖城宾馆(共五层)(含后院附属楼、四合院),房产总建筑面积约:3880.83㎡(其中框架结构面积约:2440.89㎡,砖混结构面积约:897.78㎡,砖木结构面积约:542.16㎡),土地总面积约:2834.6㎡,土地性质:出让的商业用地,土地终止年限:2045年1月20日,整体拍卖。起拍价:14656013.16元。
二、标的展示:自公告之日起即行咨询和展示。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
三、注意事项: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9月20日下午17时止,个人凭身份证,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代表委托书到本公司二楼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须交纳竞买保证金:150万元(公司帐号:200103090000030369,开户行:上饶银行三江支行,户名:江西天亿拍卖有限公司上饶分公司)。未竞买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四、联系方式:0793-8222600 13870365178(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