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委托,本司定于2012年6月1日上午10时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市集中拍卖中心公开拍卖:
序号 |
批号 |
标的物 |
起拍价 |
保证金 |
被执行人 |
看样时间 |
3 |
1251305 |
莞城区八达路33号铭可达商住中心聚铭苑401号铺位,建筑1080.73㎡ |
3458320元 |
52万元 |
东莞市铭可达商住中心开发有限公司 |
5月23日上午 10时在标的物处(101号铺位)集中 |
展示时间:2012年5月22、23日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2年5月28日前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号,汇款以到账单据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交纳,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的批号;2、拍卖后保证金按原付款账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竞买人负担;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前到本行办理登记。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第一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登记手续。
查询电话:22413434、22414440(传真)、15999712888(袁生)
收款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专户)
账户:44001778986059888888
开户行:东莞市建行石龙支行
第一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电话:86101525
第一人民法院执行局电话:86101296
工商局举报电话:26986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