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5月9日上午10时在凯信大酒店会议室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浦江县福泰隆广场A170号商铺一间,建筑面积约27.13㎡,起拍价21.5万元(出让金已交)。交保证金2万元。
二、标的展示:从2012年4月24日起至拍卖会前一天16时止。
三、注意事项:
从5月7日至8日下午4时止;欲竞买者,请带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委托书等相关资料到我公司报名,报名前须交足相应保证金。竞买未成功者,保证金于三日后全额退还(双休日顺延)。
注:请以上法院委托标的相关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将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该标的过户中所产生的一切相关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本次拍卖标的如在拍卖会前撤拍,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费用及责任。
四、联系电话:0579-85555158 85540666 法院监督电话:88181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