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锦州奥隆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12年4月16日9:30在本公司拍卖大厅召开拍卖会,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起拍价及保证金:
坐落于凌河区北京路三段:4-24号,建筑面积85.5平方米;4-26号,建筑面积85.5平方米;4-43号,建筑面积80平方米的楼房,起拍价78.965万元;保证金:39万元。
二、以上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本公司提供材料仅供参考,对标的物的瑕疵不承担相关责任。
三、展示时间、地点:2012年4月6日至4月16日 地点:现场展示。
四、竞买人请于4月15日前将保证金汇入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建行营业部21001671101050007643;竞买人于2012年4月15日8时-11时到法院登记并开具保证金交款收据;竞买人于4月15日13时-16时持法院确认单及保证金交款收据到我公司办理竞拍手续;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全部拍卖价款及拍卖佣金。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于4月16日14时-16时到法院退保证金。本公司特此声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业务,超前、错后概不受理,敬请见谅!
五、联系电话:18941600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