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拍卖行受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2年4月23日上午10:00在大连船舶丽湾大酒店1110室对如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汇贤街36号1-4-2号房屋,建筑面积约190.64平方米。
上述标的具体见大连万融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大万融房鉴报字(2011)第135号房地产司法鉴定报告,标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209.71万元。
预展时间:2012年4月9日-4月12日
预展地点:本行及标的物所在地
咨询电话:0411-82507133 82507177
注:有意竞买者请于2012年4月20日15时前持有效证件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纳竞买保证金(标的保证金为36万元,支票以到账为准,账户名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大连人民广场支行;账号:0610014400000220),联系人:李女士;办公室位于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210房间;联系电话:0411-83775605。交付保证金后,于2012年4月20日16时前持收据及相关证件到本行(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15号国际金融大厦10F)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本次拍卖活动受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监督电话:0411-83775208。本次拍卖信息可登录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查询(www.rmfysszc.gov.cn)。
*请曹继凯、吴立君、刘军、相关权利人及优先购买权人派人参加拍卖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