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2月24日下午15时在乐清市新世纪大酒店五楼3号会议室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乐清市乐成镇丹霞路187-189号(现门牌为207-209号)郑强、郑福坤所有的两间六层房屋,国有出让,建筑面积:292.44㎡和286.45㎡,土地面积:47.68㎡和47.16㎡,起拍价569.6万元(带租拍卖)。
二、咨询展示:即日起至2月23日16时止,标的物现场。
三、注意事项:
有意竞买者,于2月23日至2月24日上午11时止,到乐清市新世纪大酒店报名。并持有效证件和起拍价10%的竞买保证金(保证金汇入:温州八方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温州银行勤业支行,帐号:750000120198866888)办理报名手续。成交者,保证金冲抵成交价款;不成交者,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注:1、届时请上述标的的执行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到场,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2、以上标的物以展示现状为准,面积均以产权证上记载面积为依据,如有差错,以委托资料为准。3、如案件需要,法院有权在拍卖前对某一标的物中止拍卖。4、以上标的均设有保留价。
四、咨询电话:0577-88866161 88826060 工商监督电话:62522770 法院监督电话:61607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