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2011年12月28日10:00开始对以下标的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璧山支所以电子竞价方式分别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重庆市璧山县青杠街道来凤解放西路83号附3号至附15号共13间商业用房(一层门面),商业出让地,建面约400.29㎡,根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目前闲置中,房地证号:212房地证2008字第08517至08519号、08521至08530号,拍卖保留价84.06万元,竞买保证金6.73万元。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1年12月27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指定账户(户名:璧山县人民法院;开户行:建设银行璧山支行;账号:50001183600050202970),并2011年12月27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重庆联交所璧山支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殊说明:
1、标的均已出租(租赁详情请到重交所璧山支所咨询),若承租人有意竞买,请持委托法院认可的优先购买权证明到重庆联交所璧山支所办理竞买手续,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2、拍卖成交后,法院只负责下裁定确权,不负责对标的物的交付。请买受人在竞买前对标的物状况自行进行详细的了解(包括租金的交纳方式和收取情况),竞买成功后,由买受人自行与相关人员协商租金的收取及标的物的交付事宜。
3、以上标的过户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和欠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分零拍卖时,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后,只能参与该保证金对应标的的竞买,不得参与未缴纳保证金标的的竞买。
5、分零拍卖时,若拍卖时间靠前的标的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截止时无人参与竞买,则拍卖时间靠后的标的可依次提前拍卖。具体拍卖时间由重庆联交所壁山支所确定后通知竞买人,不再另行公告。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41426404 熊老师、张老师
重交所璧山支所地址:璧山县璧城街道中山南路197号(金山花园二楼)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41702015、41702062、41702063
市高院监督电话:67673161、67673497
序号 |
拍卖标的名称 |
房地产权证证号 |
使用权类型 |
房屋结构 |
楼层 |
建筑面积(㎡) |
土地用途 |
拍卖保留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拍卖时间 |
1 |
璧山县青杠街道来凤解放西路83号附3号 |
2012房地证2008字第08519 |
出让 |
砖混 |
1 |
30.21 |
商业 |
6.3441 |
0.51 |
|
2 |
璧山县青杠街道来凤解放西路83号附4号 |
2012房地证2008字第08521 |
出让 |
砖混 |
1 |
30.21 |
商业 |
6.3441 |
0.51 |
|
3 |
璧山县青杠街道来凤解放西路83号附5号 |
2012房地证2008字第08522 |
出让 |
砖混 |
1 |
28.32 |
商业 |
5.9472 |
0.48 |
|
4 |
璧山县青杠街道来凤解放西路83号附6号 |
2012房地证2008字第08523 |
出让 |
砖混 |
1 |
33.99 |
商业 |
7.1379 |
0.57 |
|
5 |
璧山县青杠街道来凤解放西路83号附7号 |
2012房地证2008字第08518 |
出让 |
砖混 |
1 |
33.99 |
商业 |
7.1379 |
0.57 |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