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2011年12月28日10:00开始对以下标的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璧山支所以电子竞价方式分别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重庆市璧山县璧泉街道红宇大道22号“怡和景苑”第二层商业用房,商业出让地,建面约1616.26㎡,房地证号:212房地证2011字第06660号,拍卖保留价670.75万元,竞买保证金33.55万元。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1年12月27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指定账户(户名:璧山县人民法院;开户行:建设银行璧山支行;账号:50001183600050202970),并2011年12月27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重庆联交所璧山支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殊说明:
1、标的均已出租(租赁详情请到重交所璧山支所咨询),若承租人有意竞买,请持委托法院认可的优先购买权证明到重庆联交所璧山支所办理竞买手续,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2、拍卖成交后,法院只负责下裁定确权,不负责对标的物的交付。请买受人在竞买前对标的物状况自行进行详细的了解(包括租金的交纳方式和收取情况),竞买成功后,由买受人自行与相关人员协商租金的收取及标的物的交付事宜。
3、以上标的过户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和欠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41426404 熊老师、张老师
重交所璧山支所地址:璧山县璧城街道中山南路197号(金山花园二楼)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41702015、41702062、41702063
市高院监督电话:67673161、67673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