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9月30日10 时至2014 年9月30日22 时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存放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手表(harry winston牌)全自动机械手表一块。
变卖价:16万元,保证金:8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9月22日起至 2014年9月27日17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手表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的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运输费、保管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作为竞买价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 2014年10月8日16 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户名: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天津银行营业部,账号:306201201090056366)。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022—28024042,监督电话022—28024041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新围堤道6号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