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2月20日下午3时在本公司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木质办公桌2张,木质办公椅2把,九件套木质沙发2组,三件套皮沙发1组,茶几1张。整体拍卖。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至2013年2月18日预约在标的所在地。
三、注意事项:
意向竞买人须于公告之日起至2月19日下午4 时前持相关有效证件及银行进账单到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意向竞买人必须向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缴纳参拍保证金1万元。账户名: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开户行:江苏银行扬州东关支行,帐号7510020111016504,并注明“拍卖保证金”。
注:与本标的相关人员(债权人、债务人、担保物权人及其他优先购买权人)请届时参加拍卖会,如未参加责任自负。
四、联系方式:0514-86530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