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3年1月24日上午10:00在本行拍卖厅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
沈阳市东陵区丰乐二街5号1层1门、27门、29门内邻的自行车库,
根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建面积约623.51㎡,房地籍号为:东陵字第10205号,土地:071105021号,划拨地,
拍卖保留价243.42万元,竞买保证金50万元。
第一次拍卖.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见报之日起至拍卖日前 地点: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拍卖会地点:辽宁省拍卖行拍卖厅(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33号12F)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3年1月23日下午2:00时(到帐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帐户(收款单位:沈阳市东陵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南塔支行;账号:71130158000000019),并于2013年1月23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拍卖行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现有人使用,拍卖成交后,委托法院不负责清空及强迁;
2、标的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以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3、标的办证、过户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土地出让金及标的所涉及的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13940172633 丑大为
公司地址: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33号12F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24-85639673
市法院监督电话:024-22763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