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2012年12月26日上午10时30分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大厅举行拍卖会,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受肥城市人民法院委托,拍卖位于新城龙山路036号3号楼7号车库房地产,面积25.29㎡。参考价:12.1万元、保证金:2万元。
二、有意参加竞买者,将保证金在2012年12月24日11时之前(以实际到帐为准)缴至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216915619722;开户行:中国银行泰安岱岳支行营业部】,标的保证金应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2012)泰肥法第218号保证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充抵成交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会后3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竞买人凭交款的银行受理回单、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于拍卖会当日8时30分至10时30分在拍卖会现场办理竞买手续。
三、咨询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12月25日止
四、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咨询电话:0538-7230997 13905387635
传 真:0538-7230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