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12月18日10时30分在平邑县政务大厅第一开标室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平邑县元郭一村和元郭二村采砂宜采区采砂权各一处(详见拍卖文件)。
二、标的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在标的所在地展示。
三、注意事项:
个人竞买者请持身份证,单位竞买者请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公章、法人章以及竞买保证金于2012年12月17日9时至16时到平邑县政务大厅二楼公共资源交易区办理竞买手续,方可参与竞买。(未竞得者保证金于拍卖会后无息退还)
1、竞买人应当向水利局交纳采砂保证金,竞买元郭一村采砂宜采区交纳30万元,竞买元郭二村采砂宜采区交纳20万元。
账户:平邑县水利局
账号:213007188695
开户行:中国银行
2、竞买人应当另向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元郭一村采砂宜采区交纳30万元,竞买元郭二村采砂宜采区交纳20万元。
账户:平邑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账号:891101040022236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平邑县支行
四、联系方式:0539-8050505 805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