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2012年7月4日14:45开始对以下标的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以电子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先整体后分零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
1、江北区建新东路243号物理层第2层34号车位,标的建面约40.17㎡,产权证号:103房地2008字第24553号。拍卖保留价6.487455万元,竞买保证金1万元。
2、江北区建新东路243号物理层第2层35号车位,标的建面约32.34㎡,产权证号:103房地2008字第24552号。拍卖保留价5.22291万元,竞买保证金1万元。
3、江北区建新东路243号物理层第2层40号车位,标的建面约38.81㎡,产权证号:103房地2008字第24547号。拍卖保留价6.267815万元,竞买保证金1万元。
标的均为商业、出让地,建面共约111.32㎡,现已抵押给四川武胜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整体拍卖保留价:17.97818万元,整体竞买保证金:3万元。
以上标的建面、现状及产权信息均来源于评估报告。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2年7月3日(到账为准)前将竞买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上清寺支行, 账号:123904883310801),并于 2012年7月3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重庆联交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殊说明:
1、标的均有租赁,租赁情况不详。租赁情况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其相应风险。若承租人如有意竞买,请持委托法院认可的优先购买权证明到重庆联交所办理竞买手续,并在对应标的分零拍卖时享有优先购买权。
2、标的成交后,委托法院不负责移交。
3、标的分零拍卖时,竞买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可参与对应的多个标的竞买,在成功竞得所缴纳保证金对应标的后,则不得再参与该标的后面其他拟报名标的竞买。
4、标的分零拍卖时,若拍卖时间靠前的标的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截止时无人参与竞买,则拍卖时间靠后的标的可依次提前拍卖。具体拍卖时间由重庆联交所确定后通知竞买人,不再另行公告。
5、标的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确定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及佣金不作调整。
6、标的过户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税、费及标的所涉及的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63622130 63621526 彭老师 陈老师 QQ:2312715884
重交所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民族路101号交易大厦5楼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67562329
市高院监督电话: 67673161 67673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