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2012年5月16日10:30对以下标的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以电子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库存灯具及办公用品一批(标的详细清单请见下表),拍卖保留价3.672万元,竞买保证金0.4万元。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标的物存放地(重庆飞亚照明灯饰有限公司库房内)现场展示。
三、注意事项:竞买人应在2012年5月15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账号:123904883710601),并于2012年5月15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重庆联交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移交以现场实际数量及实物使用现状为准,若与本公告确定的数量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以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2、标的在移交时所涉及的保管、搬运及运输等费用及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标的成交后由委托法院负责移交。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63622130 63621526 彭老师 陈老师 QQ:2312715884
重庆联交所地址:渝中区民族路101号交易大厦5楼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63905738
市高院监督电话:67673161 67673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