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望城县人民政府批准,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10年9月29日上午09时28分在望城县财政局四楼会议室对湘江河道望城段期限为壹年的砂石开采权分13个标段(标的)进行公开拍卖,有关拍卖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简介
湘江望城与湘阴采砂控制线至联合垸回龙洲撇洪河口望城行政区域水域的非禁采区的壹年期河道砂石开采权,分13个标段(标的)(标的位置分段详情见本次拍卖资料介绍中的砂砾石开采区域分段示意图,一年的开采期具体起止时间以委托方规定的时间为准,含禁采期和限采期)。
二、拍卖方式及拍卖成交价款确定
采取有保留价增价拍卖的方式进行;拍卖成交价款为壹年内砂石开采总包干价(采砂船舶审验费除外的所有税收和行政规费)。
三、竞买人资格
竞买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有采砂船舶且具有合法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买人须为采砂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两者之一,采砂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不能同时参加竞买;
3、用于砂石开采的船舶必须是链钭式采砂船舶,具备海事、航监等合法手续;
4、没有违法采砂记录;
5、按拍卖公告要求及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
6、如多艘采砂船舶的所有人为同一个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则应以船舶经营人为竞买人;
7、如多艘采砂船舶的经营人为同一个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则应以船舶所有人为竞买人;
8、为规范管理,便于确权,本次拍卖实行单人(自然人或业法人)单船竞买制,即一竞买人对应一艘采砂船舶。
四、拍卖相关要求
1、竞买人参加竞买报名时不分标的。
2、已成功竞得标的的竞买人不得再参加其他标的的竞买。
3、买受人不得转让、转租或与他人合作使用河道砂石开采权。
4、由买受人负责代扣代缴砂石运输环节的相关税收,计算式为:拍卖总价款÷15元/吨×0.2元/吨。
5、竞拍成功的买受人应向望城县河道砂石管理办公室缴纳管理保证金30万元。
五、资格审查及报名方式
(一)符合上述竞买人条件者,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竞买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持相关证件参加报名;竞买人为法人的,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持相关证件参加报名;
2、自然人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法人须提交有效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采砂船舶登记证书和船舶检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与第三方达成的有利害关系的协议书或者有关文件;
6、符合条件的船舶经营人申请竞买的须同时提交船舶所有人同意其拍卖成交后在规定开采期内使用该船的承诺书。
7、竞买保证金银行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0年9月13日起至2010年9月28日中午12点止(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望城县财政局国资办二楼210室(望城县高塘岭镇文源中路29号)
3、每个竞买人在报名时交资料费1000元。(无论是否成为买受人,该费不退)资格审查合格,办理了竞买申请相关手续,按本公告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者,方可获得竞买人资格参加竞拍。
六、竞买保证金数额及交纳方式
(一)交纳方式及数额
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参加本次拍卖的每个竞买人向望城县财政局国资办专用账户交纳人民币壹佰万元作为竞买保证金,该保证金必须在2010年9月28日17:00时之前实际到账,以银行到账记录为准。在查实保证金到账后,由望城县财政局国资办为竞买人开具保证金收据。
(二)交纳要求:
1、竞买人按本拍卖公告的要求,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后,才能参与竞买。
2、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应一致,其中:属法人的,保证金银行付款凭证的付款人名称应与其营业执照一致;属其他组织的,保证金银行付款凭证的付款人名称应与其法定证照一致;属自然人的,银行付款凭证的付款人姓名等应与其身份证一致(请申请竞买人办理银行汇款时注意此项)。
3、竞买保证金交付账户:
户 名:望城县产权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行:农行望城支行
账 号:18-040901040008022
(三)保证金的处理
1、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竞买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保证金交款单原件到望城县财政局国资办办理竞买保证金退款事宜。
2、成功竞得标的物的买受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有偿开采合同》管理保证金和成交价款的一部分。
3、砂石运输环节的税收在管理保证金中分期扣缴。
七、拍卖时间:2010年9月29日上午09时28分。
八、拍卖地点:望城县财政局四楼会议室(望城县高塘岭镇文源中路29号)
有意竞买者即日看样,勘查标的。
咨询电话:88070127 15874996948 13975826696 工商监督:88084167
本公司地址:长沙市迎宾路235号迎宾大厦21楼